1、在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,考生录取调档排序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主持与播音(空中乘务)专业考生录取按照专业课成绩(占60%)和文化课成绩(占40%)综合计算(综合成绩=文化课成绩×0.4+专业课成绩×0.6),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。
2、美术类专业课成绩使用陕西省统考成绩;非美术类专业课成绩使用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课成绩。
3、对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参照我院招生章程执行;文化课成绩无单科限制。
4、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,取消录取资格。 |